快讯:全国人大表决通过《网络安全法》
11月7日消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11月7日上午经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此次表决共155人参与,最终以154票赞成、1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网络安全法。去年(2015年)6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草案)》,此后该草案于2015年7月6日至8月5日在中国人大网上全文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内容在草案中得到强调,个人信息安全有望获得更有力的法律保障。
据悉,网络安全法将于明年6月1日起施行。法律进一步界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范围;对攻击、破坏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境外组织和个人规定相应的惩治措施;增加惩治网络诈骗等新型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定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在发布会上指出,网络安全法现在有七章79条,归纳总结大概有六方面的突出亮点。第一,网络安全法明确了网络空间主权的原则。第二,明确了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安全义务。第三,明确了网络运营者的安全义务。第四,进一步完善了个人信息保护规则。第五,建立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第六,确立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数据跨境传输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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