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证书黑色产业链亟须铲除 勿让制假商家“借尸还魂”
原标题 亟须铲除伪造证书黑色产业链 作者 丁建庭南方日报
马云曾说:“淘宝上面什么商品都有,连蚊子都可以买得到。”果不其然,淘宝上面连高校录取通知书都能买得到,然买卖蚊子不犯法,买卖假证件就犯法了。
媒体调查发现,淘宝多家店铺称可定制高校录取通知书,包括专科、本科、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部分商品展示页还附有多家高校录取通知书封面图片,“一周左右收到货,3-4天出电子版”,“印章要最后才盖上去”,价格从180元到200元不等。这些假的录取通知书不同于街头售卖的戏谑证件,不经过仔细辨认很难识别是假货,而对于从来没有接触过录取通知书的人来说,这种“高仿产品”辨别起来难度更大,很容易鱼目混珠,闹出笑话。
当前正值高考录取季,几家欢喜几家愁。高考不仅是个人的大事,也是家庭的大事,甚至也一个村子的大事。考取理想名校,光耀门楣,额手称庆;落榜则压力山大,还可能面临各方指责。这是许多高中毕业生要面对的现实问题。压力之下,加之虚荣心作祟,不排除一些考生“病急乱投医”,通过伪造大学录取通知书蒙骗父母、逃避指责。一些商家正是看到了这样的“市场需求”,铤而走险,制假售假,并逐渐形成了一条黑色产业链。但假的毕竟是假的,骗得了一时,骗不了长久,而且总有被拆穿的时候,到头来得不偿失。
虽然伪造大学录取通知书通常不会造成多么大的社会危害,影响更多是家庭内部的,但这种行为本身已经涉嫌违反相关法律,特别是制假售假一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另据《刑法》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大学录取通知书属于证明文件的一种,上面还有印章,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大学录取通知书明显已经触犯法律,无论有什么理由,都不可取。
而除了伪造大学录取通知书,线上线下还有许多伪造其他证书的。今年初,铜陵3个嫌犯用4000余枚假公章办证并收费,一个涉及全国31个省份的销售假印章、假证件的犯罪链条被警方铲除;去年底,长沙铁路公安联合地方公安,在湖南邵阳打掉2个制贩假证窝点,仿造假证书涉及婴儿的出生证、身份证、毕业证、结婚证、离婚证,军官证、警官证、律师执业证、驾驶证、采矿证等各种资格证,甚至还有人死后的火化证。伪造公章办假证虽然屡受打击,但总能借尸还魂,“春风吹又生”。
如今,媒体又曝光了淘宝商家制售假录取通知书问题,这无疑提供了一个新的整治方向。有关部门须尽快铲除背后的黑色产业链,而淘宝等网站作为平台方也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加强监管,不能成为假冒伪劣集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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