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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资讯] 淘宝新规:禁用“原价”标识,吊牌价不等于原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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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3 11: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淘宝发布的《淘宝价格发布规范》中明令规定表示,“鉴于商家可能无法准确理解‘原价’的法定含义,一旦误用将构成价格欺诈并可能侵害消费者权益。为维护消费者和商家的合法权益,商家不得在商品标题、图片、描述及其他商品宣传中出现‘原价’描述。”换言之,“原价”一词将在淘宝平台禁用,此次规则变更已于2016年10月14日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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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平台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主要还是因为很多人对“原价”的理解并不正确,“我们甚至觉得很多客服人员也并表示真正明白什么是真正的 原价 。”
事实上,在国家发改委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中表示:“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经营者开展连续促销活动,首次促销活动中的促销让利难以准确核算到单个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以首次促销活动中单个商品的结算价格作为计算下次价格促销活动时的原价。而淘宝、天猫平台上出现的灰色并带有横线作为划除标记的价格,相关人员表示,“那是属于商品出厂时候的专柜价或者吊牌价。”并非事实意义上的“原价”。
《淘宝价格发布规范》中明确表示,若商品描述中含有“原价”一词的出现,淘宝将会对该类商品或信息进行下架处理,同时,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该商品同时被举报、投诉至监管部门,则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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