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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资讯] 雾霾当前没有局外人:治理需综合各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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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8 13:25: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雾霾已经成为每年冬季关注度最高也最无奈的全民话题,说明雾霾问题的严峻性已经越来越被现实所检验,在这种现实与话题的交替演化过程中,越来越多的问题也被暴露出来。
如果把雾霾比作一只危险的猛兽,它的身躯是巨大的,盘踞大半个中国,它看似无形却有形,显微镜下能看清它的爪牙,你的肺泡和血液插有它嚣张的战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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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霾究竟是哪里来的?或许没有标准答案,但答案正在逐渐清晰化。目前来说,众所周知的钢铁厂、化工厂和供暖等燃煤设施,普遍认为都是可考的污染源。中国的油品质量较差也是被广泛怀疑的污染源之一。公众的怀疑与公允的裁判正在从两个方向合力对雾霾正本清源。2015年,发生在山东德州的全国首起“雾霾案”公益诉讼,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因超标排放污染物造成的损失2198.36万元,用于德州市大气环境修复。类似的案件虽然不多,但可以相信,只要法治环境能够阳刚而清正,全国各地的“雾霾赔偿”案件会越来越多。
美国、日本、英国等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表明,民众压力、媒体报道和公益诉讼如果能够形成合力,持之以恒,必将对环境治理形成巨大的倒逼力量,既让为恶者不敢为,亦让监督者更有力。这种经验是发达国家付出了沉重代价之后得来的,弥足珍贵,中国不妨采取拿来主义,批判地接受、借鉴,或许能少走些弯路。
然而,司法毕竟是社会最后的一道安全阀,到了迫不得已、公益诉讼大面积发生的时候,污染不仅已经较为严重,恐怕有的已经伤害民众健康,造成疾病甚至死亡。所以,工作不能不做在前面。药王孙思邈说:“上医医未病之病,中医医欲病之病,下医医已病之病。”医事为众事之方。大气污染的防治也一样,“防治”从字面看也是“防”字在先,针砭和治理水平再高,复原后的伤疤总是难免的,都不如“治之于未乱”。
打通来看,“防”的工作必须做得严谨和细致。对污染企业的排放标准,片刻不能放松。我们不是没有狠刹污染排放的有效经验,蓝天白云来之不易,但毕竟不是无所召唤。保卫蓝天需要最强监管,用铁的制度把雾霾挡在门外。最严格的环保标准、最严厉的执法手段、最先进的技术要求,对于勤劳勇敢还机智的中国人来说,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和不敢想的,“防”的工作更需要全民严防,雾霾已经无孔不入,无论是污染者还是普通人,雾霾当前没有局外人,尤其是在许多城市雾霾爆表的现状下,生活中的当务之急是要做好全身防护,出门戴口罩、室内添置空气净化器,儿童和老人避免在室外活动,学校统一购置可去除PM2.5的新风系统。
治理雾霾需要全民齐心协力,在雾霾治理的技术层面,应该脚踏实地,不能有侥幸心理,治霾效果要经得起过硬的指标考核。不断提高雾霾预警指数,固然可以减少预警,却丝毫无助于降低民众口鼻吸入肺泡的霾,给雾霾换个好听的名字或者换一种身份,比如去掉其环境污染的标签将之归类为自然灾害,对治霾的贡献度亦远远不如关掉一家污染企业来得直接。
然而,总有一些声音时不时试图在说,污染企业不能说关就关,那是多少多少人的饭碗云云。这是知小不知大。的确,治理雾霾有必要综合平衡好各方利益,监管者必须横刀立马,狠治污染企业,让受害民众得到应有的赔偿、至少是污染的解除,但如果以为“治霾会让不同收入阶层的民众对立起来”,那会犯“窝里斗”的低级错误,进而放跑了真正的敌人。必须认识到,雾霾是人类的共同敌人,富人不愿吸霾,世界上也没有活该吸霾、喜欢吸霾的穷人。在人人哀叹大雾霾的时代,更当化悲痛为力量,众志成城,拧成一股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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