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JUMAO宽带宝藏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419|回复: 0

[转帖] 中国反兴奋剂迈出深远一步 兴奋剂违法行为入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12-28 07: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社消息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6日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与兴奋剂有关的罪名,中国在反兴奋剂斗争中迈出意义深远的重要一步。

  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四十四条,在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百五十五条之一:“引诱、教唆、欺骗运动员使用兴奋剂参加国内、国际重大体育竞赛,或者明知运动员参加上述竞赛而向其提供兴奋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组织、强迫运动员使用兴奋剂参加国内、国际重大体育竞赛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规定了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中国始终秉承坚决反对使用兴奋剂的立场,不断提升反兴奋剂工作的法治化水平。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走私、非法经营、非法使用兴奋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于2020年1月实施,为依法打击走私、非法经营、非法使用兴奋剂等犯罪行为提供了依据。

  有关人士介绍,司法解释是兴奋剂入刑实质性的第一步,也是至关重要的一步。此后,按照兴奋剂入刑的既定方针和路线图,体育主管部门继续与全国人大法工委深入沟通,推动修改刑法,对司法解释尚未涵盖的严重违法行为进行更为直接有力的制裁。最终《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与兴奋剂有关的罪名和条款。

  修正案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jujumao

GMT+8, 2024-11-30 05:42 , Processed in 0.041446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 2001-2019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