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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资讯] 网贷限额令下大额标动向:超限P2P寻求四大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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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9 10:37: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监管也不说(具体怎么做),大家都在尝试(不同的方法)。”近日,某P2P平台首席信息官谈及网贷平台的最新借款额度限制时如此表示。
8月24日,银监会等多部委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单个自然人及法人机构在P2P网贷平台上单笔借款及总量借款的额度都作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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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大额标的该何去何从?除将借贷金额降下来,寻求业务转型外,《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现阶段P2P平台对超额资产的处理主要有对接金交所等“转线下”的方式,以及设立网络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网络小贷)来破解。
而在这些方法背后,记者注意到,一些P2P平台,对超额资产实施的是完全独立或分离出去;一些P2P平台则将超额资产通过“包装”、拆分”后重新放回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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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额”令下平台态度不一
《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要求,网络借贷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并对借款人的借款余额做了详细的规定,如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等。
对于相关额度限制,浙江某P2P平台相关负责人表示,其平台超额资产约占20%~30%。
而对于超额问题,各家P2P平台的态度各不相同。其中,一些P2P平台正一边有计划地停止大额标的,一边开始谋划向消费金融转型。金融工场就是一个例子,其相关负责人表示,应对限额,基本上是从业务上做转型,做小额分散的业务,比如消费金融类。超额的业务未来肯定是不做了的,毕竟不符合监管要求,目前大额标的正处于存量消减的过程中。
因为隶属于中国信贷,金融工场可以把超额资产介绍给中国信贷旗下的其他公司。“未来我们可能会基于集团的一些资源,做一些业务上的调整,属于金融领域的业务,就由持牌机构去做,”金融工场相关负责人表示,超额的部分会和客户协商,在客户自愿的前提下,把他们介绍给集团的其他公司,至于他们做不做,要看他们自己。
但对更多的P2P平台来说,在平台抢滩资产端的时代,放弃有大额资金需求的优质借款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们多采取通过外部的渠道去消化大额标的,比如对接金交所、寻找基金公司合作等。
消化大额标的方法其实很多。盈灿咨询高级研究员张叶霞对记者表示,如果无法将平台上的借款金额降下来,P2P平台还可走线下,比如拿私募基金的牌照,把平台的投资客户做一个分类,做线下的对接。
上述浙江某平台相关负责人称,“这不是额度问题,主要是交易结构设计问题,其实用一些最原始的方法也可解决。拆分这事,我们不能干,但可让借款人自己想办法。比如借款人需1000万元,平台最多只能借500万元,自己可找多个借款主体来借。”
某国资背景P2P平台负责人则表示,只要资金不出现问题,超额不是大问题,大不了整改。
●金交所门槛相对较高
在众多的解决方案中,金交所(此处泛指金融资产交易所、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等)是目前讨论较多的一种方式。据盈灿咨询不完全统计,全国目前共有40家金交所,分布在20个省市。
开鑫贷(后品牌升级为开鑫金服)是最先布局金交所的P2P平台之一。今年8月,江苏省首家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江苏开金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开金中心)成立,其股东包括开鑫贷融资服务江苏有限公司、江苏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等。
“但金交所很难成为一般网贷的归宿。”开鑫金服总经理周治翰表示。他的理由是,金交所需经过前置审批,虽然各省市金融办监管尺度不尽一致,但总体来说,金交所的审批流程较一般网贷更加严格。各地在进行审批时,一般也对其股东实力,业务优势有明确要求,现在业内“金交所”股东还是以传统金融机构、大型企业等为主。
既然P2P平台发起设立交易所的难度较大,那么,成为金交所的会员呢?
以开金中心为例,据了解,其现有交易类、经纪类、服务类、承销类等四类会员,只有注册成为开金中心会员,才能开展相应的金融资产交易业务。
周治翰表示,开金中心会员以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为主,其风险识别能力较强,对资产质量的要求高,合作模式较为成熟。相对而言,与P2P平台的合作模式还有待探索,“无法简单将P2P的房贷等超限额资产直接转移到交易中心,还是要探索合法合规的合作途径”。
某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副总经理告诉记者,他们从来没有,也不会与P2P平台合作,业务范围都不一样。
不过,盈灿咨询研究员童颖曼则表示,成为金交所会员是P2P平台现阶段与金交所合作最普遍的方式。2015年,就有P2P平台成为了金交所会员。今年,也有一批P2P平台陆续成为金交所会员。
记者注意到,目前一些P2P平台虽涉足金融资产交易,但更多的是与各类交易所进行通道业务等方面的合作。
●网络小贷突成“香饽饽”
10月20日,盈盈理财旗下的抚州盈盈易贷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成立。据了解,这是继“阿里小贷”后为数不多的又一张全国性网络小贷牌照。除了盈盈理财,记者了解到,多家P2P平台都正在尝试申请设立网络小贷公司。
网络小贷忽成“香饽饽”,这与传统小贷近几年的没落形成了鲜明对比。
权威数据显示,截至9月末,全国共有小贷公司8741家,贷款余额9293亿元,前三季度人民币贷款减少111亿元。
有业内人士指出,规避P2P现存的监管风险、保障贷款业务的合法性,可能是申领网络小贷牌照的动机之一。
对此,盈盈理财联合创始人、盈盈易贷董事长熊伟对此并不讳言。他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成立盈盈易贷网络小贷公司就是为了承接盈盈理财资产端超额的部分,尽管我们平时做的就是小微,但我们的小微都是在30万元左右,还是会有一些超额。”
事实上,针对网络小贷,监管部门是支持的。2015年7月,央行等十部委出台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第八条明确规定,“网络借贷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
不过,熊伟表示,盈盈理财和盈盈易贷是相互独立的。根据监管要求,把资产放到各自适合的平台上去,不会将盈盈易贷的业务资产打包后放到盈盈理财平台上去销售。
此外,熊伟也提到了金交所。他说,暂时还没有去考虑(发起设立或成为金交所会员)。所谓的金交所,除政策不明朗,如其他P2P平台一味把资产转移过去,金交所的消化能力也很有限。而小贷公司存在多年,本身已是成熟的类金融机构,监管体系和管理制度完善。
对此,上述浙江某P2平台相关负责人直言,在对接金交所等众多渠道中,“当然网络小贷比较好”。
●寻求新通道遭遇“穿透”监管
“如果投资人做分层处理,那么高净值人群不是通过P2P平台去发,而是通过其他渠道,这样也是可以的。”张叶霞称,但这并不是所有平台的选择。
以某自称P2G(个体对政府项目)平台上线的一款城镇化定向融资计划为例,该计划融资总额1亿元,分两期发行,每期5000万元,由平台股东作为推荐人,通过山西某交易中心备案,然后将每期拆分成100万元~500万元不等的标的进行销售。
张叶霞表示,有些P2P平台把大额资产通过金交所等渠道包装后,又回到自己的平台,这是有可能的。因为目前金交所的合规性要求并不是很明确,且金交所具有分销、拆售的功能。
对此,江苏某P2P平台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一种监管套利。
不难发现,不管是对接金交所、基金公司,还是平台设立小贷公司,只要是将他们作为通道,都面临着同样一个问题:资产是否要穿透。
“如果穿透到底层资产的话,那能否规避掉限额的规定也不是那么确定的事情。”张叶霞表示,在目前相关监管条文中并没有写明要穿透,但从近期《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来看,对资金的来源、中间环节及最终投向,它都是实施穿透式的概念的。但问题是谁去做,还要看监管层的实施力度如何。
再退一步,若监管部门不要求穿透,允许这样的模式来操作。以金交所作通道为例,这还是会存在问题。
童颖曼表示,2012年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该项条例相当于提高了投资人的起投金额。“小散”不再是主要投资人群,机构投资人和高净值投资人成为这类产品的目标客户,部分P2P平台的客户构成将面临挑战。
总之,监管部门的态度将起着重要作用。
●升级“集团化”受追捧
随着互金监管新政陆续出台,专项整治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网贷限额的规定,很多P2P平台对自身的发展感到迷茫。
江苏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陆岷峰表示,转型升级是上述问题的正确之解,新形势下互联网金融企业转型升级正当时。
陆岷峰称,新形势下互联网金融企业面临着两个发展战略方向:综合化经营和专业化经营。这两种发展战略方向本身并不存在优劣之分,互联网金融企业到底选择哪种模式取决于自身发展现状与发展优势。
近期,记者注意到,不少P2P平台正“扎堆”向集团化发展。例如积木盒子,今年6月升级为PINTECH集团(9月积木盒子又划分到新成立的积木集团),从网贷业务横向延伸至基金、征信、借贷等多个金融领域。
虽然行业“二八分化“是大势所趋,但并不是所有的集团化都是业务发展到一定阶段的需要。目前,行业中也确实存在一些小平台“为了集团化而集团化”,其目的是为了迅速从现有监管严苛的夹缝中脱身。这些P2P平台,往往表现出不愿再打P2P标签,更愿意用“综合财富管理”、“智能财富管理”之类的标识。
此外,对于那些正在进行业务转型的P2P平台,张叶霞提醒道,转型要尽量发挥原有平台的一些资源优势。如果转型消费金融,要看平台原本的业务情况,若是企业客户为主,那么其转型可能就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怎么去开发客群与消费场景,消费信贷是个人信贷的一种,这是很依赖流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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