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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校园贷再现?玖富旗下网贷产品被指涉 嫌变相高 利 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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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22 07:31: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起起因校园贷引发的自杀悲剧还历历在目,禁止“任何网络贷款机构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的指令言犹在耳。然而近日,仍有媒体曝光,玖富万卡依然通过“校园贷”形式向高校学生放款。

  在中新经纬调查中,多位用户反映,玖富万卡除了涉足校园贷以外,其利息也远超国家规定标准,收取各种服务费,利用“阴阳合同”涉嫌变相发放高利贷。  文:高晓锳

  01 无须学历审核 借款流程“畅通无阻”

  在新京报报道中,一位来自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的学生陈晓晓(化名)介绍说,借款当日在玖富万卡APP申请借款时,需要填写的信息包括身份证、住址、学历、收入情况、紧急联系人等信息。另外,该APP还会要求获取借款人的通讯录等权限,不授权就无法完成填写及借款。

  然而,作为学生的陈晓晓,在玖富万卡APP申请借款时,“对方”并未向她提出查询学信网相关信息的授权,就连玖富万卡APP要求获取她的手机定位时,陈晓晓也还“正在学校准备毕业的事儿”。在这种情况下,陈晓晓的一万余元借款依旧发放到了她的账户上。

  对此,中新经纬下载了玖富万卡APP后,按照提示流程进行了注册后发现,开卡过程中不但没有学历核实,且即便定位在学校也并未有任何身份、学历方面的询问。

  虽然玖富万卡APP首页滚动栏中标有“禁止在校学生进行申请借款”的提示,但定位在学校的中新经纬依旧拿到了一张价值一万元的借款虚拟卡。在APP开卡攻略中,如果继续认证淘宝账号、信用卡、芝麻分等信息后,借款额度还可继续提升,并未提及是否为在校学生的验证流程。

  2017年,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曾联合印发《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网贷机构一律暂停开展校园贷业务。2018年5月7日,银保监会、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央行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再次对“校园贷”发出警告。

  在市场严打情况下,为何玖富万卡依旧能够“顶风作案”?据玖富集团官网介绍,玖富万卡APP是由珠海玖富消金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管理,是玖富集团推出的智能信用账户产品,类似于个人虚拟信用卡。玖富万卡与其关联方网贷撮合服务平台玖富普惠以及其他机构开展导流合作,促使用户获得资金提供方的资金。

  企查查资料显示,珠海玖富消金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9月18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玖富集团(即玖富金科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该公司全资控股股东。截止2019年5月,玖富集团共累计借贷笔数达3477.19万笔,借贷金额为3543.38亿元。

  全国人大代表、唐山市政协副主席王连灵曾公开表示,加大金融监管力度需要政府不断健全金融监管体系。金融监管部门、网贷平台、学校以及警方可借此契机探索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可疑人员、可疑问题进行及时预警,在提升学生理性消费意识、信用意识的同时,保护学生远离罪恶黑手。

  02 贷款过程现“阴阳合同” 被指变相高利贷

  “我当时要借的是1.5万,但是后来合同生成后的数字是1.8万还多”,陈晓晓向媒体回忆道,“我给(玖富万卡)客服打过电话他们就说服务费之类的。”

  其实,像陈晓晓这样在不知情情况下被玖富万卡收取高额“服务费”的情况并非个例。中新经纬在聚投诉平台上看到,集体投诉“玖富万卡平台擅自改写借款合同,收取高额利息及高额服务费”的已有近百人,涉及玖富集团的投诉量达1.12万件,解决率为64.52%。

  据集体投诉发起人逯先生描述,玖富万卡在未通知借款人的情况下,制造虚假合同,擅自添加修改借款账单让借款人还款。逯先生介绍说,借款后借款人不仅需要偿还本金及正常利息,还需支付服务费以及服务费利息,以各种方式变相收取高额费用,欺骗借款人。每月偿还本金、利息、服务费以及服务费利息,按照分期等额本息方式计算,实际偿还总利息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年利率。

  “借4万元三年要还8万多”投诉人贾先生在聚投诉上说,借款实际到账4万元,合同上的借款金额却写的是6.9万元,分36期还款,每期还2311.11元,还款总金额累计达到8.32万元。

  贾先生称,“之前向客服投诉过一次,当时回复说除非一次还清才可减息,可一个星期后又说不能减息了,没办法只能先还着了。”中新经纬通过某银行个人贷款计算器计算后发现,按照贾先生的借款金额,其还款年利率高达近56%。

  陈先生对中新经纬表示,在玖富平台的借款利率已高于国家规定的36%,同时贷款存在合同诈骗,现在玖富催款电话打来,称不还款就威胁本人以及家人。

  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在接受中新经纬采访时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在发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肖飒说,按照《民法》逻辑无法保护受害人权利,必须通过《刑法》来对相关平台或人员进行制裁。也就是说,该类案件属于公诉案件,老百姓需要到公安机关报案解决,如果在催收过程中遭受暴力等情况,也可以报警。

  针对上述问题,中新经纬向珠海玖富消金科技有限公司发送了采访函,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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