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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互联网行业在快速发展过程中逐渐暴露出区域发展失衡的问题,具体表现为:基础资源配置不均,产业发展不平衡,城乡数字鸿沟变大。区域协同发展已经成为互联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认清区域差异,分析优化对策,成为实施网络强国战略亟须关注的重大问题。
互联网区域差异与经济区域差异几乎重合
我国互联网区域发展基本呈现东高西低、南高北低的阶梯型特征。这一特征和我国经济区域差异几乎完全重合,在地理空间和经济空间上形成高低水平代差。具体差异体现在互联网基础资源、产业发展、城乡差异方面。
基础资源方面,2021年8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我国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总体呈现阶梯化发展态势。东部地区IPv4、“.CN”域名数、5G基站等遥遥领先,其中北京、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尤为突出。截至2021年6月,东部地区IPv4、“.CN”域名数整体占比分别为63.36%和46.20%,集中度较高,西部地区占比分别为9.16%和27%。位于5G建设发展第一梯队的广东、江苏、浙江在5G基站已建数量和基站规划数方面均位列前三。相比之下,西藏、宁夏、青海三地的5G基站建站较少。
产业发展方面,互联网企业集中在一线、新一线城市的趋势愈发突出。《中国互联网企业综合实力指数(2021)》显示,我国百强互联网公司分布情况为北京占比超过1/3,上海占比17%,杭州占比11.9%,深圳占比11.1%,广州占比4.4%。北上广深杭等一线、新一线城市的互联网上市公司占比将近80%,中西部地区的企业仅有10家入选。网络独角兽企业分布方面,北京占比接近一半(47.8%),北上广深杭的占比超过了90%。
城乡差异方面,尽管我国数字乡村建设工作不断推进,但仍存在较大差距。数据显示,我国城镇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为78.3%,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为59.2%,虽然较2020年12月城乡地区互联网普及率差异缩小4.8个百分点,但仍然有将近20个百分点的差距。
马太效应加剧
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是导致我国互联网区域发展失衡的主要原因。一方面,经济的活跃使发达地区社会对互联网需求旺盛;另一方面,互联网通过效率优化、服务提高、质量提升等,推动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成为经济发展的催化剂。双方互促所形成的马太效应形成了我国互联网区域发展失衡的格局。
与此同时,东、中、西部省份在政策扶持力度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东部城市扶持政策不仅起步早,而且力度远超西部地区。在智慧城市政策方面,上海等东部地区智慧城市政策数量、密度远超中西部地区,而大部分西部省份在省级层面仍缺乏高层次的指导文件。
创新能力差距较大,科学技术水平参差不齐,也使得互联网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北京拥有大量的科研机构和高校,具备较强的知识创造能力;上海外资经济发达,知识获取水平高,长三角城市群发展基础好,具备强大的制造能力和完善的产业体系;珠三角电子信息产业基础雄厚,产业链齐全,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强;成渝经济带国防科技工业、装备制造业发达,有密集的人口和活跃的用户群体。上述地区构建了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但创新集聚区内不同省市间的差距较大,一体化水平普遍不高,区域一体化创新生态系统建设尚未有效破局。
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方面的不良竞争割裂行业市场,加剧区域失衡。激烈的竞争,甚至是过度或无序的竞争会产生割裂市场、地方保护主义、重复建设等负面影响,最终强化马太效应,使互联网发达的地区愈加发达。从长远来看,地方政府应高度重视过度竞争带来的负面效应,摆脱对抗性的竞争思维。
以共富为目标推动互联网均衡发展
——打通网络零售城乡流通体系,释放农村市场网络消费。
应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优化传统农产品供应链模式,通过普及电商技能,助力农产品互联网销售,落实贫困地区普惠成果。探索农村互联网消费模式,有效弥补农村经济发展短板,弥合互联网发展的城乡鸿沟。
——加大专项转移支付力度,精准提高落后地区互联网发展水平。
加强对互联网发展不充分区域的资金倾斜,对互联网人才补贴、技术研发经费、基础建设投资等方面进行资金上的再分配。推动企业承担共同富裕责任,探索多种政企合作方式,对企业互联网投资进行区域引导。
——抓住网红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细分产业超车。
互联网发展不充分区域能否抢先由“粗放式”向“集约型”发展,是能否促进互联网区域均衡的关键。要瞄准中西部地区和农村的潜在市场需求,将东部城市前沿的互联网商业模式和先进技术进行充分的市场下沉,利用下沉市场当地的资源禀赋,构建具有本土特色、核心竞争力的网红经济产品。
——推进基础设施和技术的均衡发展。
要在互联网发展不充分区域大力投入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互联网特色专业或特色高校。注重算力水平提升,在发展不充分区域推进量子计算、光子计算、类脑神经计算等前沿研究,并区别于商业化的互联网产业。推进发展不充分区域互联网骨干网、城域网结构化和关键环节扩容,提升5G基站等建设与覆盖,在网络基础设施上实现发展不充分区域的“弯道超车”。
——确保互联网反垄断机制运行,重新唤醒互联网创新力。
打破垄断格局,强化反垄断的执行力度。坚持互联网创新,研究新一代数字生产工具的分配机制,在公正公开的基础上搭建良好的创新环境。(作者系中国电科网联安瑞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来源:《半月谈内部版》2022年第2期 作者:杨阳朝 | 编辑:尤立 责编:郭艳慧 校对:杜肖锦(实习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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